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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6:18     来源:唐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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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在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唐山市审计局局长 王洪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努力建成”目标要求和“33458”工作思路,遵循“审计促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市审计局组成11个审计组,从今年3月1日开始,全面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市本级预决算管理及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在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和高新、海港、芦台、汉沽开发区以及国际旅游岛管委会等11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市本级67家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实施了审计全覆盖,同时对113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情况和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等重大政策进行了审计,纳入审计工作报告的问题共5方面24项,问题资金18.76亿元,拟上交财政1.3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是预算得到有效执行。2020年在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为落实“六保”任务及“一港双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是财政支出进一步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0年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及扶贫资金投入,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性进展。

三是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至2021年4月,对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基本整改到位,整改资金总额22.03 亿元。

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6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6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6%;年终结转72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0598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2%;政府性基金支出9144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年终结转982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7.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35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61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64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5%。累计结余1073248万元。

高新、海港、芦台、汉沽、国际旅游岛等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

(二)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含开发区)政府债务期初余额56910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02020万元、专项债务2289004万元),期末余额59796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04696万元、专项债务2574690万元),增加了288632万元;政府或有债务期初余额858805万元(其中:担保债务744608万元、救助债务114197万元),期末余额858196万元(其中:担保债务743999万元、救助债务114197万元),减少了609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44428万元,实际支出41227万元,相比2019年下降15.3%。

2.市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1234万元,实际支出1232万元,占预算的9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998万元,实际支出4046万元,占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199万元,实际支出573万元,占预算的47.8%;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260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占预算的0.8%;会议费预算安排1549万元,实际支出1403万元,占预算的90.6%;培训费预算安排4592万元,实际支出2794万元,占预算的60.8%。

(四)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法要求对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预算收支完成情况、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等相关内容。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财政收支状况,决算草案编制符合规定要求。

(五)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六)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对11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报审投资总额91.69亿元,核减6.57亿元,审减率7.17%。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投资项目能够遵循建设程序,实施过程中能够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行为总体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围绕部门职责任务,对就业优先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发现违规向医疗机构支付非医保药物费用、重复领取养老金、违规多领、冒领场地租赁补贴等8个问题。

1.就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追偿措施不到位,追偿不及时

2020年唐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为11个未能按时还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代偿资金104.62万元,截至审计日,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追偿贷款。

(2)违规多领、冒领场地租赁补贴

唐山瓷缘梦工厂众创空间为省级孵化基地,2020年该基地以已经退出入驻企业名义多领取场地租赁补贴2.09万元;唐山润楷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为省级孵化基地,2020年该基地以两家已经注销企业的名义分别冒领场地租赁补贴2.25万元、2.08万元。

2.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复领取养老金

截至2020年末,唐山市社保局违规向2名市级参保人员重复支付企业职工养老金,涉及资金4.01万元。

(2)向已死亡人员继续支付养老金

截至2020年末,唐山市社保局违规向1名已死亡人员继续支付企业职工养老金26.66万元;丰润区社保局违规向4名已死亡人员继续支付居民养老金1.62万元。

3.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向医疗机构支付非医保药物费用

经审计抽查,2020年唐山市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部分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非医保范围药物费用合计15.23万元。

(2)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无许可收费、超标准收费现象

经审计抽查,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和唐山中心医院存在无许可收费、超标准收费现象,涉及318笔,金额3.73万元。

4.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路南区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021.59万元未上传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截至2020年9月21日,路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3231.12万元,其中上传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2209.53万元,1021.59万元未上传。

(2)个别项目未上传惠及人员台账

经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台账抽查,路北区已经支出的直达资金未按规定上传惠及人员、惠及企业台账,涉及直达资金392.15万元。其中路北区疾控中心组织实施的疫情防控项目9.56万元;路北区民政局组织实施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24.09万元;路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18.18万元;路北区34家预算单位组织实施的减免房租项目340.32万元。

(二)预算分配管理及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中再分配

(1)2018至2020年,唐山市财政局分别拨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级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546.96万元、11209.04万元、4754万元,但审计发现,三年来该资金拨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后一直未安排具体项目,大部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结转后再由预算收回,未能发挥上级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唐山国际旅游岛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238.6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中再分配。

2.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截至2020年末,市财政国库部门总预算账其他应付款-暂存款科目结存2015年清理资金1771.04万元、2016年清理资金193.57万元、缴回医保补助资金362.89万元、各单位结余资金缴回6679.71万元、空气奖惩资金984万元,粮食补助资金371万元、退养老保险差额566.46万元、2017年结余资金391.78万元,预算调资款72177.51万元等共计83497.98万元未作为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3.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与部门存量资金统筹结合,财政资金沉淀较多

(1)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管小区沿街坡屋面加固工程项目在2019年结转2614.99万元的情况下,2020年初预算又安排资金1014.2万元,结转资金在2020年仅支付1308.32万元,占结转资金的50.03%。

(2)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19年渗滤液处理工艺提标改造工程在2019年结转695.77万元的情况下,2020年初预算又安排资金100万元,结转资金在2020年仅支付200万元,占结转资金的28.75%。

4.唐山国际旅游岛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务接待费未按规定进行压减

唐山国际旅游岛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9.9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8.33万元,较上年增长192.81%。

(三)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截至2020年末,市非税中心、高新区管委会等5个开发区财政局结存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利息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13211.37万元未上缴入库。

2.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

2020年唐山第八中学与唐山琳琳商贸有限公司以合作方式经营校内自动售卖机,当年销售收入177.76万元,根据合作协议销售额的17%作为第八中学的收益,计30.22万元,唐山第八中学将该资金转入学校食堂账户用于食堂学生就餐补贴,未上缴财政。

3.以会议费的名义支付公务接待费

唐山国际旅游岛2020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招商合作局招商专用经费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预算调整时将公务接待费调整为会议费。调整后至年末,会议费列支餐费、住宿费和船费等8.86万元。

4.违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返还企业税款

2019年唐山国际旅游岛制订了《唐山国际旅游岛创新创业中心入驻企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入驻创新创业中心的企业,根据企业税收贡献情况,给予相应标准的扶持奖励。截至2020年末,按照企业缴纳税款地方留成比例支付唐山国际旅游岛诺辉信息咨询服务部等3家企业扶持奖励76.4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项目未得到有效执行

截至2020年末,预算安排的唐山市商务局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唐山市科学技术局省级2020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1500万元、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型柴油车车载远程排放监控终端安装工程项目1000万元、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唐山三女河机场候机楼改造项目976.2万元全部未支出。

2.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考虑上年执行结果,导致连续多年执行率低

2018年市财政局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150万元,当年支出25.75万元,剩余资金124.25万元未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7.17%;2019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预算50万元,当年支出20.45万元,剩余资金29.55万元未支出,预算执行率为40.9%;2020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预算200万元,当年未支出。该项目连续三年预算执行率较低。

3.市本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经审计抽查,截至2020年末部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大。如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结转结余资金11776.71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转结余资金7402.58万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转结余资金6616.4万元、市交通运输局结转结余资金6582.22万元、市公安局结转结余资金4482.62万元。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

经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市财政局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241万元,2020年7月省财政厅收回5845万元,剩余15396万元市财政局实际拨付日期为2020年10月,时间跨度达3个月;2019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市财政局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783万元,市财政局实际拨付日期为2020年12月,时间跨度达12个月。上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照规定于30天内下达。

(五)资产、资金管理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购入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

2019年7月,唐山广播电视台用市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700万元购入报纸轮转印刷机一台,截至审计日该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出借财政资金未按期收回

截至2020年末,市财政局以前年度出借市国资委农民工应急周转金380万元、冀东水泥借款1615万元,共计1995万元尚未收回。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计处理,按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督导,并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助推预算执行提质增效。一要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要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依据年度预算、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三要强化预算绩效考核,建立常态化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进科学理财。一要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项目资金、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二要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相应核减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三要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指标下达进度,督促预算单位加大支出进度,促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治污染、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稳步落实,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要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财力保障,重点保障清洁化能源应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促使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实现绿色发展。三要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让群众享受更加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对贫困群体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落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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