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汇报稿)
——2022年7月8日在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唐山市审计局局长 艾文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审计促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市审计局组成20个审计组,从2021年12月10日开始,对20家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在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15家一级预算单位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以及国际旅游岛管委会5个开发区(管理区)共20家单位的基础上,对其余市本级52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政府债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实现了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同时对111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纳入审计工作报告的问题共6方面20项,问题资金343150.69万元,其中拟上交财政15095.3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应对各种风险,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运行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刚刚,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已在决算报告中作了汇报,这里我不再重复。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共揭示了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方面。一是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中存在未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绩效管理办法,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差等2个问题;二是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中存在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76.62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802.33万元未及时发挥效用等2个问题;三是政府投资评审管理中存在部分采用EPC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市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滞后,评审结果未发挥预算控制作用的问题。
(二)预算分配管理及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执行中再分配,涉及资金14180万元;二是部分预算安排未与部门存量资金统筹结合,项目预算未能有效执行,涉及资金500万元;三是在市人大批复调整预算之前拨付财政资金,涉及资金12954.2万元。
(三)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一是延压非税收入14410.36万元;二是部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84.95万元;三是虚列支出12860万元;四是无预算支出1725.92万元;五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预算资金321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为零,涉及资金1738万元;二是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涉及资金2144.5万元;三是专项债券发行计划与项目进度不匹配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造成债券资金闲置,涉及资金267304.2万元;四是出借财政资金尚未归还,涉及资金987.34万元;五是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资金6338万元。
(五)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方面。一是无预算采购,涉及资金1632.69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154.73万元。
(六)资产、资金管理及其他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手续;二是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241.85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计处理,按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督导,并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共提出三条建议:一是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三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7月8日在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唐山市审计局局长 艾文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审计促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市审计局组成20个审计组,从2021年12月10日开始,对20家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在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15家一级预算单位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以及国际旅游岛管委会5个开发区(管理区)共20家单位的基础上,对其余市本级52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政府债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实现了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同时对111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纳入审计工作报告的问题共6方面20项,问题资金343150.69万元,其中拟上交财政15095.3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预算,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应对各种风险,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运行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18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年终结转6922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3017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6%;政府性基金支出621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9.83%;年终结转45056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5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1236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290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375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累计结余1164754万元。
高新、海港、芦台、汉沽、国际旅游岛等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
(二)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市本级(含开发区)政府债务期初余额59796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04696万元、专项债务257496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期初余额858196万元(其中:担保债务743999万元、救助债务114197万元)。政府债务期末余额65249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12822万元、专项债务3212128万元),比上年增加545294万元;政府或有债务期末余额727184万元(其中:担保债务612987万元、救助债务1141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1012万元。
(三)2021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共计13995万元,实际支出10658万元,占预算的76.2%,较上年支出增长6.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1248万元,实际支出1022万元,占预算的81.9%,较上年支出下降17.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859万元,实际支出3897万元,占预算的80.2%,较上年支出下降3.7%;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45万元,实际支出515万元,占预算的61%,较上年支出下降10.2%;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占预算的40%,较上年支出增长106%;会议费预算安排2379万元,实际支出2103万元,占预算的88.4%,较上年支出增长49.9%;培训费预算安排4654万元,实际支出3117万元,占预算的67%,较上年支出增长11.6%。
(四)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法要求对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预算收支完成情况、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等相关内容。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财政收支状况,决算草案编制符合规定要求。
(五)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六)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21年,市本级对11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报审投资总额695330.08万元,审计核定金额617911.36万元,多计工程价款77418.72万元,平均审减率11.13%。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投资项目基本能够遵循建设程序,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够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行为总体规范。
(七)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和开展质量效果情况
为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将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和开展质量效果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发现了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未设立独立内审机构及专职内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与财务工作合署办公、未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等方面问题。审计期间,市委编办、市委审计办联合印发《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唐机编办〔2022〕34号),要求除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已设立独立审计处(科)的单位外,其他相关预算单位采取“撤一建一”、挂牌或更名的方式,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明确兼职审计人员。截至2022年5月末,已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24家,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兼职审计人员的单位36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绩效管理办法
2019年8月,市财政局印发了《唐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计划2020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涉及预算绩效管理制度16项。截至2021年末,已制定15项,尚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面绩效管理办法未制定。
(2)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差
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效益差距较大。如2021年市工信局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涉及的技术改造项目、工业设计类项目等自评结果全部为满分。经核实,上述项目涉及的专项资金尚未完全拨付到企业;2021年市国资委“僵尸企业”处置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项目完成率等指标全部为满分。经核实,该项目尚有13240.01万元专项资金滞留在相关企业未形成实际支出。
2.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影响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组织实施的海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12月20日支付中标企业工程预付款276.62万元,占中标总价款的50%,超过合同约定30%的预付比例,影响了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直达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用
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9月收到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9万元、734万元,共计993万元。截至2021年末,汉沽管理区住建局实际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监理费等190.67万元,年末结转802.33万元,结转资金占直达资金总额的80.8%。
3.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EPC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市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滞后,评审结果未发挥预算控制作用。如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二期工程,概算投资27487.58万元,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完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8月进行了预算评审;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改造提升工程总投资39631.18万元,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尚未完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虽已分两次进行了投资预算评审,但尚未全部完成,仍需报送资料进行评审。上述工程存在边建设边评审、分多次进行预算评审,评审结果未发挥预算控制作用的问题。
(二)预算分配管理及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执行中再分配
2021年,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时将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000万元预留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对外开放和会展经济发展资金合计180万元预留至综合处,以上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编制时以“其他支出-年初预留”的名义安排资金10200万元、汉沽管理区财政局预算编制时以“预算预留”的名义安排资金1000万元、国际旅游岛管委会财政局预算编制时以“预算预留”的名义安排资金800万元,以上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中再分配。
2.部分预算安排未与部门存量资金统筹结合,项目预算未能有效执行
汉沽管理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委托手续费项目在2020年末结转152.12万元的情况下,2021年初预算又安排300万元。结转资金在2021年仅支付119.8万元,当年安排的资金300万元全部未支出;汉沽管理区公交公司亏损补贴项目在2020年末结转80万元的情况下,2021年初预算又安排200万元,截至年末结转资金80万元及当年安排的资金200万元全部未支出。
3.在市人大批复调整预算之前拨付财政资金
2021年,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在市人大尚未批准调整预算的情况下,列支汉沽管理区水务局等6家单位乡村振兴观摩会等14个项目共计12848.2万元,后在市人大调整预算时批准调增;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在市人大尚未批准调整预算的情况下,分别列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供热配套费及供热费39万元和海北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67万元,后在市人大调整预算时批准调增。
(三)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延压非税收入
截至2021年末,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中心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管理区)财政局结存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14410.36万元未上缴入库。2022年初,上述单位已全部补缴入库。
2.部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
截至2021年末,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分别结存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拆迁补偿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等共计684.95万元未上缴财政。
3.虚列支出
(1)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90725万元,截至年末实际支付277881万元,剩余12844万元虚列至偿债准备金账户。
(2)市教育局2021年预算安排体育艺术专项活动项目48万元,其中16万元用于2021年度唐山市小学生篮球训练营暨篮球比赛。2021年12月20日市教育局在项目尚未举办且未发文(12月28日发文委托丰南区教育局承办)确定承办单位的情况下将16万元资金虚列至丰南区教育局。截至2022年5月末,该活动仍未举办,资金仍结存在丰南区教育局账户中。
4.无预算支出
2021年11月,汉沽管理区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建设投资公司微小地块土方平整工程171.93万元、交通局中心路(G205-皂甸)改建工程73万元、住建局汉丰产业园开放道工程124.14万元、交通局北泊-丰南界公路工程304.93万元、住建局迎宾道工程341.92万元、住建局汉丰产业园图强道工程646万元和12月列支的汉沽管理区办公室机关南楼和宾馆办理不动产权证64万元,共计1725.92万元均无预算。
5.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预算资金
(1)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213164万元,其中1615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冀东集团向市财政局的借款。
(2)2021年汉沽管理区财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汉沽管理区住建局时代广场地下人防项目工程款及前期费用3337.12万元,其中1600万元用于汉沽管理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临津产业园(繁荣道西延、昌盛道、无名道)新建工程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为零
2021年市本级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为零。如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唐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市委组织部企业家队伍建设经费200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用材料费243万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项目资金195万元、市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服务培训费100万元。
2.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截至2021年末,团市委、市住建局及其下属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庄子镇等单位结存基建款结余、2016年美丽乡村资金、单位改制结余资金等共计2144.5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3.专项债券发行计划与项目进度不匹配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造成债券资金闲置
截至2021年末,秦唐高速项目因土地手续尚未办理,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建设,247304.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无法支出;唐山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整合搬迁工程项目因前期准备不足,地点发生变更,重新立项审批,导致20000万元债券资金无法支付。
4.出借财政资金尚未归还
(1)2014年5月9日,市发改委唐山铁路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借款487.34万元给丰润区支援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12月31日,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截至2021年末借款尚未归还。
(2)2021年3月9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出借高新街道办事处农村发展基金50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期为2022年3月4日,截至审计日尚未归还。
5.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市本级预算部门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财政资金6338万元。如市中医医院结存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5000万元、市生态环境局结存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站建设项目资金1188万元、市人防办结存中央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资金150万元等上级专项资金未支出。
(五)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预算采购
2020年12月,汉沽管理区交通局对汉沽管理区临津产业园区公交充电站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中标价204.37万元;2021年汉沽管理区水务局对还乡河分洪道堤防绿化工程、入海排河堤防绿化工程、运河路北侧土地平整工程等5个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价合计1428.32万元。经核实,上述项目当年均未安排预算。
2.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汉沽管理区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如2021年汉沽管理区教育局支付汉沽管理区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校车运行费80万元、2020年12月和2021年3月汉沽管理区交通局分别支付唐山滨海抗碱苗木培育中心公路绿化苗木款44.66万元、30.07万元。以上项目均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六)资产、资金管理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手续
市交通运输局物资供应站(原物资处)将唐古路段的加油站对外出租,年租金15万元、将开平区西越河原物资处所属液化气站院内的部分房屋对外出租,年租金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站将市交通局东配楼对外出租,年租金21万元。以上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均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部分单位2021年购入固定资产未记账1241.85万元。其中市科协下属单位市科技馆购入LED电子显示屏等资产166.34万元、市教育局购入笔记本电脑等资产198.8万元、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购入智慧养老平台软件等资产96.5万元、海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局等4家单位购入网络运行显示屏等资产780.2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计处理,按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督导,并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在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的同时,巩固财源基础,强化税费征管,加大非税收入清缴力度,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规范高效使用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搞好新增债券项目申报谋划,精准计算债券使用规模,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尽快形成实物量。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严格落实财政借款报同级政府审批制度,将财政支出进度纳入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引导督促预算部门资金快支出、项目早见效;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利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与预算部门配合,评审关口前移,使基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定EPC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二)全面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绩效改革“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促进部门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二是相关部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落实预算绩效相关政策措施,财政与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内部管理,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深化预算绩效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避免支出随意性,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推进项目资金、部门资金统筹使用,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刚性,政府采购所需资金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各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合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等管理活动相关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完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唐山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15-28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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