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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3     来源:唐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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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31228日在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组织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部分单位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二)强化各类监督相互贯通

市政府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整改督导检查工作,实现了审计整改工作新格局。同时为有效发挥外部协同机制作用,在整改过程中加强了与纪检监察的贯通融合,以“经济体检”助力“政治体检”,有效提升了各单位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整改成效取得显著提高。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各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屡审屡犯、治而不绝的问题究根溯源,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构建长效机制。审计整改期间,市本级各部门单位出台、修订了多项制度措施,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35个问题,查出问题资金41.54亿元,其中拟上缴财政3409.24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33个问题,占审计发现问题总数的94.29%,已追缴入库3409.24万元,占应入库的100%。具体整改情况在附表中作出了详细说明,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已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1.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绩效评价管理方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商务局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绩效评价相关内容;海港经济开发区的4家单位优化了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工作得到显著提升。

2)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将加大缓缴政策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3)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已将结存的直达资金全部支出或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未上传的惠及人员台账已补录完成。

4)“工业四十条”政策落实方面。开平区、遵化市和丰润区滞留的科技创新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或交回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国际旅游岛招商合作局已将滞留的企业奖励金拨付至企业。

5)“名校英才入冀”人员房租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发改委已于20235月起分期进行补发,目前已全部补发到位。

2.预算编制及分配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部门、项目问题。市财政局、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已将项目列入部门预算,不再进行预留,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台了相关制度,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了预算编制约束力。

3)部分项目预算安排连续多年未得到有效执行问题。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和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出台了相关制度,在编制下一年预算时,已将当年预算与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相结合,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

4)个别财政年初代编预算分解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采取了预下达、按季度拨付、按考核结果拨付等措施,分解落实资金促进整改。通过上述措施,2023年度“五区城市维护经费”已按要求于4月份进行了分解。

5)预算编制不规范,将非本部门或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支出纳入本部门预算问题。市检察院已停发人民监督员劳务费,改由司法行政机关发放;市文旅局已不再将清东陵日常维护保养补贴、人员及运转补贴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

3.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目前,市残联等9家单位已将结存的非税收入3409.24万元全部上缴所属国库。

2)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问题。市财政局已结合市工信局,将特困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修订了相关制度,并组织了培训,要求下属单位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用途,不得随意更改。

3)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目前工程已达付款进度,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4)年末突击花钱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2023年购置执法服装时,优化了购置流程,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限进行支付。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5)决算不实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女河办事处、发展改革局已向企业拨付了工程款。

6EPC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滞后,不能有效控制投资规模问题。市工人医院(一期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工作已完成。

4.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为零问题。目前涉及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问题。市财政局将依托系统平台加强预算指标系统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完善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分配下达资金。

3)市本级项目库储备不足,导致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钱等项目”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相关制度,加大了项目谋划力度,为项目发挥应有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了用款意见,已全部用于土地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4)部分结余资金未作为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问题。市财政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等10家单位已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所属财政或支付完毕。

5)滞留专项资金问题。开平区财政局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5.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出台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市供销社已将存入专项债券资金的6个银行账户销户完毕,转由基本户专项管理。

2)超进度支付专项债券资金问题。市财政局深入实地,督促唐山学院进一步优化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236月,项目已达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6.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市交通运输局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2)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幸福唐山”APP项目在2023年的预算中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剩余2家单位在2023年已无此项预算。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各预算部门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7.资产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收未收租金问题。市商务局已于20239月将2022年欠缴的租金及利息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

2)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已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3)未履行审批程序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将加强采购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标准采购办公设备。

4)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价,导致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目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该资产入账。

(二)正在整改中问题进展情况

1.应付未付企业工程款问题(部分整改完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家单位已将工程款拨付至企业;海港高级中学和海港第一小学2家单位已支付工程款3264.16万元,尚有819.57万元未支付,预计20241月拨付完毕。

2.个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缓慢或闲置问题(部分整改完成)

通过市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进行督导,5个项目结存的债券资金327714.11万元,其中2个项目已全部支出完毕,剩余3个项目仍结存117298.55万元,将根据施工进度陆续支付,预计2024年全部支付完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在市人大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审计查出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整改落实,个别未整改到位问题,市政府将持续跟踪督导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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