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9日在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乔朝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多次召开市政府专题会、常务会,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听取问题整改进展,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积极吸纳审计建议,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方案与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统筹调度。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推动源头治理。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整改合力。加强审计机关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及督查部门的贯通协作,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市审计局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协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主动对接市人大,按属地原则梳理归类问题,推动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纳入县区人大监督范围,借助人大力量压实属地整改责任。
三是注重长效治理,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与重点督办,打出审计整改“组合拳”。市审计局依托整改监督平台实时跟踪、动态督导,提升整改效率。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出台、修订多项制度,从机制层面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6方面74个问题,涉及问题资金90998.0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资金5273.03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68个问题,占审计发现问题总数的91.89%,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5个问题为分阶段整改);应上缴财政资金5273.03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建章立制18项,移送市纪委监委事项2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1.重大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问题。市体育局严格执行《唐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压减培训费4.55万元;市水利局认真学习领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穿机关财务管理全过程;市强戒所按照《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二是凤凰英才政策部分内容不够细化,奖补资金落实不够及时问题。市人社局已将应发未发市直机关及市辖区青年人才奖补资金376.6万元发放到位;路南区等6个县区(开发区)已按规定发放了青年人才奖补资金。
三是拖欠企业账款,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等9家单位支付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设备款等2136.4万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严格了项目合同审查,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费用按期支付。
四是民生保障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丰润区等3个县区已将计划生育奖扶补助资金4363.01万元发放到位;开平区等9个县区加强了“三保”经费运行监测和日常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三保”资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资助政策调整工作的提示函》,严格做到按月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丰润区等8个县区(开发区)将符合条件人员165人次纳入困难群众救助待遇范围,滦南县29人次放弃救助待遇。
五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按规定确定了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定点企业范围;市水利局及时办理了公务用车续保手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家单位对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落实,确保严格执行从定点单位采购汽车租赁服务。
2.预算管理存有短板方面
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不及时问题。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国际旅游岛财政局将结存的非税收入4149.97万元上缴国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庄子镇政府等9家单位结存的绿化占地资金等343.37万元和市发改委下属国企唐山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结存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2.75万元均已上缴财政。
二是预算编制固化、管理粗放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固化,未考虑上年执行结果和项目实际需求问题。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等3家单位进一步严格了工作流程,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加强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预算项目切实可行;市工信局等6家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筹研判,充分考虑上年执行结果和项目实际需求。
(2)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等7家单位细化项目预算,严格控制财政预留资金规模,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单位、具体项目,其中汉沽管理区财政局研究出台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3)预算编制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将2个部门所属8家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加油站租金收入、市医保局长期护理保险均纳入预算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加强对预算编制审核,避免因预算指标重复造成资金闲置。
三是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际旅游岛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预备费使用管理,切实将可预见的开支纳入支出预算;市应急局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出台《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做到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唐山学院停止以科研管理名义提取科技特派员管理费,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汉沽管理区财政局进一步依法依规严格了预算执行管理,区人社局追回就业困难群体安置资金10.33万元;古冶区等15个县区(开发区)追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6.37万元,经补充完善资料并审核后无需追回7.27万元,将涉及17.8万元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银行账户管理及社保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完成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6家预算单位基本账户、3家预算单位11个银行一般存款账户在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备案;迁安市财政局归还挤占的创业扶持资金22.26万元,并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创业扶持资金;乐亭县财政局对创业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开平区、丰润区、迁西县按规定上缴2024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29.2万元。
(3)部分结余资金未作为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问题。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等8家单位将结存的存量资金766.94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4)政府采购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事务中心对工程材料监测采购业务严格按规定履行了政府采购手续,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重新确定了供应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解除了与不合规企业的合作关系,并对《合作服务机构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市第十中学等12家单位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管理,确保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中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市交发集团围绕项目招标管理,在项目启动阶段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标的的市场供应格局、潜在供应商数量、标段划分与行业惯例匹配等开展调研,确保单个标段规模与市场供应商数量相匹配。
(5)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仍有发生问题。市第九医院、高新区龙富小学相关责任人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其中市第九医院相关人员挪用的6.27万元资金已全部追回。
3.部分专项资金、基金分配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合规问题。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唐山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分配管理,切实发挥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效益;市第三医院、市第五医院分别出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
二是专项资金滞留问题。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出义务教育薄改资金690.22万元,剩余305.7万元市财政局已收回;玉田县市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80万元全部支出。
三是预算执行率低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已收回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预算指标。
四是未按规定时限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和本级转移支付资金审批制度,督促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同步制定分配方案,确保市人大批准预算后在规定时限内下达。
五是个别由市财政年初代编预算分解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将代编预算分解落实到位。
六是政府投资基金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市财政局已将闲置的唐山产业投资引导基金10919.52万元收回。
七是绩效评价流于形式问题。市发改委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社局等5家单位严格了绩效评价管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可靠;市司法局等8家单位进一步改进了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确保绩效评价指标准确可量化。
4.决算草案编制不合规方面
一是虚列支出,造成决算不实问题。丰南区中医医院、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已将结存资金1295.8万元上缴财政;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建局已按工程进度支出专项债券资金446.1万元;开平区财政局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了财政收入和支出列报,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违规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平衡预算问题。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严格遵循政府性基金管理“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
5.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方面
一是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规模与实际不匹配问题。市交发集团加强对项目前期调研,做到科学合理,在编制项目方案时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专项债券项目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政府投资预算评审问题。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等3个EPC项目已完成政府投资预算评审,今后严格按时限要求进行政府投资预算评审。
三是专项债券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路北区财政局等4家单位已将挤占挪用的专项债券资金15811.89万元退回。
四是超进度拨付专项债券资金问题。丰南区民政局已将超进度拨付的专项债券资金退回。
五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路南区农业局黑水河流域综合治理提升等3个项目加快建设,已达到实物工作量进度要求;丰润区住建局实施的经济开发区兴惟片区管网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已经省财政厅批准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市第二医院新建骨科大楼已投入使用。
6.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市强戒所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其余部分改造成仓库自用;市绿色低碳发展管理服务中心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专用设备予以盘活使用,并修订了《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办法》;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一层已投入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对闲置服务器进行优化使用,对需要报废的服务器履行了资产处置程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制定闲置资产处置方案,并完成评估进入实质性处置程序。
二是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相关程序问题。市住建局加强与市财政局、安居集团对接,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管理制度和行为。
三是国有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已将所属无形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市工人医院进一步严格决算编制工作,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二)正在整改中问题情况
1.重大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凤凰英才政策部分内容不够细化,奖补资金落实不够及时问题。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实地走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进行调研,正在对奖补标准进行精准细化,更好地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2.预算管理存有短板方面
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不及时问题。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政府已收回土地出租租金16.4万元,剩余45.21万元未收回,正在履行诉讼程序。
二是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管理存在漏洞问题。遵化市等8个县区因财政紧张均未上缴应由县区财政负担的长期护理保险资金13416.82万元(其中遵化市2378.474万元、玉田县2353.13万元、丰润区2240.496万元、滦州市1718.665万元、滦南县1695.287万元、乐亭县1265.725万元、迁西县1190.974万元、开平区574.068万元)。
3.部分专项资金、基金分配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滞留问题。汉沽管理区对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支出265.87万元,剩余168.13万元尚未支出,待工程结算价款审核结束后支付。
二是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市住建局实施的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支出债券资金6790.68万元,剩余1448.32万元尚未支出,待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付款。
4.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方面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正在进行工程联合验收。
三、下步工作举措
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有的问题受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资金紧张影响,需要分阶段持续推进;有的问题属于创新改革事项,需要通过出台制度进行精准细化;有的问题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需逐步稳妥推进解决。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二是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坚决惩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做好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下一步,市政府将在巩固现有整改成效基础上,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建设并重,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切实将审计整改与谋划推动“十五五”发展紧密衔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谋发展,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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