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级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
唐山市审计局(共3项) | ||||||||||||||
1 |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 唐山市审计局 | 相关业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9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8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条 |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
2 | 违反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 唐山市审计局 | 相关业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50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 | 《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31条 | 《唐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30条 |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
3 |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 唐山市审计局 | 相关业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7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7条 | 《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30条 | 《唐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29条 |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主办单位:唐山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15-28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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